離婚該如何探望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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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該如何探望孩子
離婚該如何探望孩子
1、離婚後行使探望權時要注意認清實際情況,要合理地行使自己的權利。有直接撫養權的一方不能擅自限制另一方行使其探望權,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可以通過向法院求助。另外,孩子是共同的,就算離婚了,雙方也有義務關心孩子的成長,有探望權的一方要積極行使探望權,不能因為離婚了就對孩子置之不理,這樣並不利於孩子的成長。
2、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1)法律規定的探望權主體為“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體。因此,為滿足他們的親情需要,在協議行使探望權時不妨約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
(2)行使探望權,應以不影響孩子的正常生活、學習為前提。
(3)離婚後,雙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權,也應不影響對方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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