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結構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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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結構優化
優化股權結構的措施有哪些

1、實現股權分散,降低控股比例,變絕對控股為相對控股。目前各公司股權結構中,集團公司“一股獨大”現象較為普遍,股權集中度偏高,持股比例過高,因此,應適當減持一定股份,增加其他法人股份甚至個人在公司中所佔的比重,實現股權分散,以相對控 股方式實現控制而不必絕對控股,同時也可增強股權的流動性。


2、引進戰略投資者。在主業領域可引入煤炭、金融等行業的戰略投資者,使其成為公司的二股東、三股東,這樣有利於建立起相互制衡的內部治理結構, 改善國有資本的控制力,同時也有利於本企業的持續發展。戰略投資 者應選擇業務往來密切、交易相對固定的上下游企業或與企業有重大利益關係的合作者。


3、繼續開展股權收購活動,以較少資金控制更大社會資產。在主要業務板塊尤其是燃氣板塊,通過股權收購併控股,實現與其他所有制相結合,從而擴大國有資本的控制力,用較少的國有資產 控制和運作更大的社會資產。


4、實現股權的有進有退,對於集團公司的非主業企業的股權,應本着有進有退的原則實現 逐步退出,將輔業由控股變為參股。


5、適度引入職工股份,將個人利益與企業利益相捆綁,發展職工持股制度,有利於實現股權多元化,建立新型分配機制,增加企業發展動力。對於經營管理人員,可建立一定的激勵體制,以經營業績考核情況授予一定的股份。


6、實施產權置換。產權置換的目的不僅僅是股權多元化,更重要的是為了延伸產業鏈,組成企業戰略聯盟和戰略利益共同體,謀求企業的長遠發展。在產權轉換事應明確企業的長遠發展方向和進入的產業領域,實現經營的橫向一體化或縱向一體化。


公司法中明確規定,絕對控股的話,代表當事人的股權總額達公司股權總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而相對控股的持股量就相對來説比較少一些。一般情況下,絕對控股的人都是屬於公司的最高級別的領導人。其實,適當的將股權進行稀釋,是有利於公司的長久經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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