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在哪個地方起訴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9W
起訴離婚在哪個地方起訴
1、離婚訴訟,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2、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是指被告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醫除外。
3、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時,根據法律規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如果夫妻雙方均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則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十二條,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