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違約金的調整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9W
合同違約金的調整
合同違約金過低怎麼調整,合同違約金過高怎麼調整?
一、合同違約金過低怎麼調整?我國《合同法》對違約金的規定側重違約金的補償性,同時有限制地承認違約金的懲罰性。一方面,違約金的支付數額是“根據違約情況”確定的,即違約金的約定應當估計到另一方違約可能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而不得約定與原來的損失不相稱的違約金的數額。另一方面,如果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低於違約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權相予以適當增加,以使違約金與實際損失大體相當。對於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的情況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又規定“……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二、合同違約金過高怎麼調整?對違約金問題,人們在尊重當事人自由地約定違約金的前提下,為了限制懲罰性違約金的副作用,確保合同的誠信履行,在一定情況下對違約金進行國家干預是必要的,也是符合契約正義理論的。從審判實踐上看,對違約金進行干預也是為了平衡當事人的利益。一方面,如果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過高而又不允許減少,則不僅會使守約方獲得不正當的利益,而且會在相當程度上惡化違約方的財產狀況,使其喪失正當競爭的條件。另一方面,如果任由當事人隨意約定數額過高的違約金條款,則將使違約金的約定偏離其初衷,有可能促使一方為取得違約金而故意引誘對方違約,成為牟取不正當利益和收入的手段,從而與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相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