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疫苗 - 合同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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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疫苗 合同違約

如今,醫療事故已成為我國難以迴避的問題,對此患者若想要獲得賠償則需要確認醫院對醫療事故所造成的責任程度。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的規定,醫療事故的責任程度劃分主要是分為四種責任程度,分別是完全責任和主要責任,亦或是次要和輕微責任等。需要經過鑑定之後,才能確認應該對醫療事故負什麼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假疫苗如何判決




    1、構成非法經營罪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律法規,未取得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藥品經營許可證,非法經營藥品,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由上述可以得出,經營疫苗應當獲得許可,如未經許可經營有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非法經營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司法解釋,非法經營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應當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律法規,未取得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藥品經營許可證,非法經營藥品,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處罰。



    由上述可以得出,經營疫苗應當獲得許可,如未經許可經營有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根據我國《刑法》非法經營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經營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經營,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藥品管理法》第14條規定,“開辦藥品批發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併發給《藥品經營許可證》;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藥品。”龐某某母女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非法經營疫苗,違反了法律規定,疫苗流向24省,涉案金額5.7億元,情節嚴重,涉嫌非法經營罪。



    2、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或生產、銷售劣藥罪



    生產、銷售假藥罪是指,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明知是假藥而生產、銷售的行為;生產、銷售劣藥罪是指,違反藥品管理法規,明知是劣藥而進行生產、銷售,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為。疫苗是假藥還是劣藥,要由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設置或者確定的藥品檢驗機構和省級以上衞生行政部門確定的機構出具的鑑定意見確定。



    3、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是指違反國家產品質量法規,故意在產品中摻雜、產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的產品冒充合格的產品,銷售金額達到5萬元以上的行為。疫苗也是一種商品,若是銷售已近失效期的、未經冷凍運輸的疫苗,疫苗有可能失效或變質,也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刑法》第149條第2款的規定,“生產、銷售本節第一百四十一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所列產品,構成各該條規定的犯罪,同時又構成本節第一百四十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及《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實施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同時構成侵犯知識產權、非法經營等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依據以上法律規定,非法經營疫苗者最終被判何罪,要看哪個罪名的處罰較重。



    這類人的違法行為和違法手段極其明顯,我國的最高人民法院對這類案情做了重要批示。要求相關審理單位進行嚴懲,對相關犯罪人進行5年以上的判罰,處以相關受的金額的一到五倍的相應罰金處罰,維護我國的法律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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