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中可以約定把房產給子女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7.26K
離婚協議中可以約定把房產給子女嗎
離婚協議中可以約定把房產給子女嗎
對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有共同處分的權利,所以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可以約定將房產贈與子女。將房產贈與子女之後應該及時辦理過户登記,只有辦理了過户登記,贈與才算完成。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