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變更協商不一致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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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變更協商不一致時
賠償協商不一致時該怎麼辦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被公安機關指定預付搶救傷者費用的當事人,以其無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或者責任輕而對預付費用有異議的,持公安機關調解書、調解終結書或者認定該事故不屬於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章行為造成的結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起訴時需要準備的證據材料,除了責任認定書、調解書或複議裁定書外,還包括:


1、受害人受到傷害及傷害後果的證明(病情診斷、法醫鑑定、傷情等級、有關照片等);


2、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宿費及交通費的證據(醫療費單據、誤工天數和誤工收入的證明、住宿費單據、車船票等);


3、要求被扶養人生活費的,提供親屬關係證明、被扶養人情況證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養人情況證明)以及和案件相關的其他證據。


綜上,要是車禍中的當事人就賠償無法協商一致的話,那麼此時就只有通過訴訟方式來解決了。這個時候,可以根據人員的受傷程度的不同,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只不過需要當事人進行充分的舉證才行。訴訟過程涉及許多專業的法律知識,小編在此建議交通事故當事人在處理此類問題先諮詢專業的律師,必要可以找律師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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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未參加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當於相應的交通事故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交通事故各方的過錯通常通過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來確定,當事人如果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複核,未申請複核或者對複核結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訴訟時進行舉證。


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次責任,同等責任。每種責任具體的承擔比例無全國統一的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制定自己的實施意見時作出了不同的規定,需參照當地規定確定。


希望大家在出行途中遵守交通規則,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請不要慌張,一定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針對交通事故責任協商不成怎麼辦這一問題,小編今天就説到這了,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更多法律問題,你可以諮詢律師365的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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