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後仍不履行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3W
強制執行後仍不履行怎麼辦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審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強制執行後仍不履行怎麼辦

當事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後,可以將執行的通知送達被執行人。被執行人如果逾期不履行法院判決的,法院可以依據法律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處分被執行人的財產。如果被執行人沒有財產可供執行,法院還可以採取限制被執行人的高消費、增加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督促被執行人儘快自覺的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1、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2、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3、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4、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