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結婚證需要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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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結婚證需要開證明

結婚證是有效證明男女雙方之間存在合法婚姻關係的法律憑證,一般在申請辦理結婚登記的時候,如果雙方都同時滿足了《婚姻法》中規定的結婚條件,自然提供的材料也比較齊全的情況下,那麼就能夠比較順利的領取到結婚證,而從領取到結婚證的那一刻開始,男女之間就屬於合法夫妻了,這個時候即使雙方沒有舉行結婚儀式,他們之間的關係在法律上也是受到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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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丟了怎麼開證明怎麼寫

當事人《結婚證》丟失或損壞的,可以持以下證件到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提出申請補辦《夫妻關係證明書》,並填寫申請書。須持證件:

1、本人身份證、户口本。

2、結婚證丟失證明。(樣式:我單位XXX與XX單位的XXX於XXXX年XX月XX日在X處登記結婚,至今仍是夫妻關係。因保管不善,將結婚證丟失,特此證明。)

3、查檔證明。(原登記機關或檔案局出具)

4、雙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張。

5、屬結婚證撕毀,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檔證明。

6、屬《結婚證》內容有誤的,須持原登記機關或派出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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