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構成傳播性病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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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構成傳播性病的罪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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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傳播性病罪的條件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雙重客體,即他人的身體健康和社會治安治理秩序。賣淫、嫖娼是國家法律嚴肅禁止的行為。行為人為了賺取錢財,滿足自己非法的性慾,或者為了報復社會,置國家法律於不顧,仍舊進行賣淫、嫖娼活動,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行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的情況下,仍舊進行賣淫、嫖娼活動,其行為將直接傳播性病,對他人的身體健康造成危害。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嚴重性病患者實施賣淫嫖娼的行為。賣淫、嫖娼是相對應的行為,賣淫是指以營利為動機,與不特定的異性發生性交或從事其他淫亂活動,嫖娼則是指以交付金錢或其他財物為代價與賣淫者發生性交或從事其他淫亂活動。

即性病患者與他人從事性交以外的淫亂活動時,也輕易將性病傳染給對方。因此,其他淫亂活動與以性交為內容的賣淫、嫖娼具有相同的社會危害性。既然刑法規定性病患者賣淫、嫖娼罪的意圖之一是防止性病的傳播,就應禁止這種行為,否則不利於實現刑事立法的意圖。

本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的情況下,故意實施了賣淫、嫖娼行為,即構成犯罪。至於實際上是否已造成將性病傳染給他人的結果,不影響本罪的成立。當然,假如行為人的賣淫嫖娼行為確已引起他人染上性病的後果,可以作為量刑的情節予以考慮。以上就是對構成傳播性病罪的條件是怎麼樣的解答,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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