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法第十二條第二款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1W 交通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的內容是啥啊?你好,交通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的內容如下: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 第十二條 交通事故 交通 交通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