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共同共有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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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權證共同共有是什麼意思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不動產權證共同共有是什麼意思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不動產權證共同共有是什麼意思

房屋共有,是指兩個單位以上,或者兩個以上共有的房屋。共有的房屋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條 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組織、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第二百九十九條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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