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放棄的請求還可再申請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7W
仲裁放棄的請求還可再申請
超過訴訟時效,是否還可以再提出仲裁請求

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相關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發生中止中斷的法律效果。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勞動法》關於“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的規定已經失效。


我們可以看出,並非所有的勞動糾紛都是可以通過仲裁的方式得到救濟的,若職員在入職之初,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沒有約定可以通過仲裁的方式解決糾紛,則及時在法定的訴訟時效範圍內,職員也是不能通過仲裁的方式得到救濟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