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工傷保險需要什麼材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6W
解除工傷保險需要什麼材料
想報工傷保險不解除工傷保險需要什麼材料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工傷保險的認定 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職業病暫時失去勞動能力,工傷不管什麼原因,責任在個人或在企業,都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即補償不究過失原則。   申請工傷保險需要的材料:   1、對工傷職工的醫療費審批時,需憑工傷認定受理通知書、決定書、住院審批手續、工傷職工本人簽字的出院有效醫療發票或定點醫療機構門診醫療發票、醫療費清單、入院記錄、專項檢查報告、出院小結和病歷,由用人單位負責人填寫《工傷人員醫療費等申請報批表》,並加蓋單位公章後辦理結算手續。   2、對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能力鑑定費審批時,需憑鹽城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的傷殘鑑定通知書辦理結算審批手續;對1--4級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審批時,需憑鹽城市勞動鑑定委員會的傷殘鑑定通知書,由用人單位負責人填寫《職工工傷待遇審批表》,並加蓋單位公章後辦理結算手續。   3、對因工死亡職工的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審批時,需憑工傷認定受理通知書、決定書、火化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户口註銷證明和供養親屬户籍證明,所屬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出具的供養親屬無勞動能力和無收入證明、高初中以下的學生由學校出具學籍證明,由用人單位負責人填寫《大豐市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因工死亡保險待遇審批表》,並加蓋單位公章後辦理結算手續。   4、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審批前,單位與職工必須先結算好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及相關支付憑證,還必須攜帶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相關憑證、該職工的勞動合同、已辦理的解除合同手續、已辦理的停保花名冊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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