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仲裁答辯狀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7W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仲裁答辯狀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可以走仲裁嗎

當事人申請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仲裁,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被申請人必須明確。被申請人是指房地產糾紛的對方當事人。處理房屋糾紛,當事人雙方都必須參加才能更好地解決糾紛,如果被申請人不明確,糾紛也就無法解決。


(2)請求要具體明確。只有這樣,對方當事人才能答辯。仲裁機構也才能查明事實,從而順利解決糾紛。


(3)申請的同時必須提供證據。證據是仲裁機關作出裁決的基本事實依據,證據不足,或提供虛假證據,必然會影響裁決的質量和效果,甚至無法作出裁決。


(4)屬於仲裁機構受理爭議的範圍。


(5)必須是沒有向法院起訴。房屋租賃發生糾紛後,是選擇仲裁還是選擇審判方式解決糾紛,是當事人的權利,如果已經起訴,仲裁機構就無權受理了。


(6)無論是根據租賃合同中所訂立的仲裁條款,還是發生糾紛後雙方所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都應當提交房屋租賃糾紛仲裁申請書。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