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房可直接登記子女名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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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房可直接登記子女名下嗎
拆遷房可直接登記子女名下嗎
父母拆遷安置房一般不能直接寫子女名字。
    拆遷安置房的協議不能更改名字,因為拆遷協議屬於合同性質,雙方簽定協議後,就能按協議內容覆行合同。
    取得拆遷後的房產證後,當事人可以按實際情況進行變更。
    拆遷協議主體名稱不能更名,否則就變成另一個協議了。協議書兩人或幾人之間、兩方或多方當事人之間在辦理為了拆遷確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而訂立的各自遵守的條文。如果變更當事人原來的協議就無效了,只能重新簽訂協議。
    簽訂拆遷安置協議的注意事項有:
    1、明確拆遷人與被拆遷人主體資格;
    2、拆遷行為的前提;
    3、被拆遷房屋概況,被拆遷房屋概略能否明晰,將影響被拆遷人可得的補償款能否恰當合法。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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