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二手房定金手續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2W
中介二手房定金手續
因二手房中介違約沒買成房,二手房中介違約應返還定金
因二手房中介違約沒買成房哈爾濱市民邱女士相中了一套住房,向房產中介交了定金後,被中介“放了鴿子”,邱女士只好將中介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哈爾濱市中級法院終審判決,中介公司因違約雙倍返還邱女士購房定金1萬元。去年年底,邱女士通過哈爾濱某中介公司看中了道外區的一套住房,並與該中介簽了求購房屋委託書,約定購買這套房屋。隨後,邱女士向中介交納了定金人民幣5000元,由該中介公司所屬的松北分店店長李某出具了收據,約定於今年1月15日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中介違約應返還定金1月15日,邱女士如約到中介公司,中介公司的李某卻説,那套房產的所有人不想賣房了,不能與邱女士簽訂買賣合同。邱女士當即要求中介公司賠償自己的損失,雙倍返還定金。中介公司不同意,於是邱女士便將中介公司告上法庭。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邱女士為求購房屋與中介公司簽訂的求購房屋委託書是居間合同,雙方應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中介公司作為居間人為向委託人邱女士提供了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由其所屬的分店店長李某收取了5000元定金,並出具收據的行為應視為職務行為。中介公司收取定金後,不能提供邱女士預購買的房源,沒有促成合同成立系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判決該中介公司雙倍返還邱女士購房定金1萬元。判決後,中介公司不服提出上訴。近日,哈爾濱市中級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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