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之後判緩刑

來源:法律科普站 4.35K
羈押之後判緩刑
判緩刑白白羈押嗎

不是,根據《刑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六條規定,判處緩刑的,在考驗期內違反規定的,不再執行原判刑罰,考驗期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只要在考驗期內違反規定,被收監執行原判刑罰的,判決前羈押的期限才計算刑期。


《刑法》:第七十三條【考驗期限】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


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第七十六條【緩刑的考驗及其積極後果】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