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到判決時間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5W
法院受理到判決時間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法院判決時間



    公安機關偵查完畢,由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時間參考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


    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是的,當交警發現疑似醉駕的時候,會使用儀器檢測醉駕人體內的酒精含量是否超標,這就是確鑿的證據了。如果沒有被當場抓住的朋友們,那麼,定案的證據就是很不充分的,如果有這方面的官司要打,歡迎諮詢我們律師365的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