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財產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1W
個人財產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婚前個人財產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户口簿、申請人的未婚證明(證明由申請人單位人事部門或户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寫有困難的,公證人員可代寫。

(4)公證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