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殘等級如何賠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5W
工傷殘等級如何賠償
工傷傷殘等級賠償
工傷傷殘等級賠償的標準是: 1-4級傷殘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1~4級傷殘的,與用人單位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4級傷殘分別按本人工資的24個月、22個月、20個月和18個月的標準發

 放,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傷殘津貼:1~4級傷殘每月分別按本人工資的90%、85%、80%、75%發放,由工傷保險基金支

 付。如實際金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省條例則修訂為:傷殘職工退

 出工作崗位,終止勞動關係,辦理殘疾退休手續,按上述標準發放傷殘津貼至傷殘職工本人死亡。同

 時省條例取消了下述第(3)、(4)項,增加了第(5)、(6)項);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

 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4、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

 5、1~4級殘疾的職工户口從單位所在地遷往原籍的,可享受安家補助費,由所在單位支付6個月的上

 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路途有關費用(車船費、旅館費、行李搬運費和伙食補助費等)由用人單位按

 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6、市外户籍的傷殘職工經本人申請並與社保機構簽訂協議,可終結工傷保險關係,並一次性享受工

 傷保險待遇: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外,並按照其應享受的相應標準一次性計發10年的傷殘津貼和生活

 護理費,以及按下列標準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4級傷殘的分別為本人工資的15、14、13、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