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標犯罪的構成要件有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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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標犯罪的構成要件有幾種
串通投標犯罪的構成要件有幾種
一、串通投標罪的構成要件串通投標罪,指投標者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或者投標者與招標者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權益,情節嚴重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複雜客體,既侵犯其他投標人或國家、集體的合法權益,又侵犯市場經濟的自由貿易和公平競爭的秩序。

(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串通投標的行為。

所謂串通投標是指在招標投標過程中,違反有關程序所發生的限制競爭行為的統稱,具體地説,就是指在招標投際的過程中,投標人之間私下串通,抬高標價或壓低標價,共同損害招標人或其他投標人的利益,或者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相互勾結,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權益的行為,主要有兩種表現形式:

1、投標者相互的串通投標2、投標者與招標者串通投標本罪屬情節犯、只有情節嚴重的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的行為才能構成本罪,情節不屬嚴重,即使實施了串通投標,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的行為,也不能以本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採用卑劣手段串通投標的;

多次實施串通投標行為的;

給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造成惡劣的影響甚至國際影響的:

等等,(三)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就招標人而言,是特殊主體,就投標人而言,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依本節第231條之規定,單位也能成為本罪主體,單位犯本罪的,實行兩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本罪屬於共同犯罪,構成本罪的投標人或招標人都是共同犯罪的實行犯,行為人有可能有主犯和從犯之分,但不存在教唆犯和脅從犯。

(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自己串通投標的行為會損害招標人或其他投標人的利益,但仍決意為之,並希望或放任這種危害後果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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