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的工資公司要代繳個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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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的工資公司要代繳個税嗎
代通知金是否要繳納個税?如何繳?首先確定代通知的性質,是工資還是經濟補償的範疇。



然後,根據不同的性質確定個税的繳納方法。 本人覺得代通知金應該是經濟補償的的範疇。因為它是替代一個月的提前通知而支付的,不具有提供勞動給付報酬的工資的特點,更具補償的性質。而且也只有在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才會支付。對勞動者而言,也是再次求職期間的生活保障費用。因此,應屬於經濟補償的範疇。 經濟補償金要不要繳納個税呢?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税問題的通知》財税[2001]157號和《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税問題的通知》國税發[1999]178號 的規定,要繳納税。但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税;超過的部分,採取按月均分的辦法,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代通知金個人所得税應當如何計算,有哪些相關的法律條文的規定,在上文中大家都可以找到答案了。代通知金是對勞動者的一種經濟補償,是對勞動者提供的一種生活保障的費用。如果大家對於代通知金個税計算這個問題還有疑問的話,可以詳見我國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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