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仲裁行為可以複議不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3W 行政仲裁行為可以複議不1、不服仲裁裁決的不可以申請行政複議,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複議 仲裁 行政 訴訟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