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繼承確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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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繼承確權訴訟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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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繼承確權訴訟的程序是什麼,怎麼諮詢?

財產案件不滿1千元的每件交50元;超過1千元至5萬元的部分,按4%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3%交納;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部分,按2%交納;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超過100萬元部分,按0.5%交納。
非財產案件分幾類案件: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10-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1萬元,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交納。
②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③侵害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的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有爭議金額,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
④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30元至50元。
⑤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10至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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