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變更金額超過合同價的百分之10 - 是否需要重新招投標?問沒有文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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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變更金額超過合同價的百分之10,是否需要重新招投標?問沒有文件規定
工程變更金額超過合同價的百分之10,是否需要重新招投標?問沒有文件規定
1、工程量追加超過10%,不需要重新進行招投標。不超過10%的可作為簽證、增加、變更工程,超過10%的亦不用再進行招標,只需與原施工單位簽訂補充協議就可,前提是前施工單位夠施工資質,而你們又同意他們的報價。
2、工程結算審計額超過中標價是正常的事,超過的原因設計變更、施工現場簽證款、工程結算制度的調整,上述涉及哪個部分就把哪個資料後附在結算文件的後面,所謂的補交資料就是這些,類是這樣的情況不用籤補協議。工程招投標是指招標人發出招標公告(投標邀請)和招標文件,公佈採購或出售標的物內容、標準要求和交易條件,滿足條件的投標人按招標要求進行公平競爭,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按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方法和標準公正評審,擇優確定中標人,公開交易結果並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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