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安全責任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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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安全責任認定

在現在社會上大多數人進行工作生產的時候的安全防護措施可以説都已經得到了很大的完善,但即使是這樣發生工傷甚至是死亡的情況也是有的, 但是一旦造成了大規模的工傷或者是工亡現象,那麼就構成了安全事故,那麼安全事故的責任如何認定?本站網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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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安全責任


1、教師必須按規定時間到園、離園,嚴格清查幼兒人數。

2、值班人員集中精力,認真組織幼兒活動,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3、帶領幼兒户外活動時隨時清點人數,不得把幼兒單獨留在室內;在室內活動時,防止幼兒單獨外出,特別要防止新入園的幼兒離開班出園。

4、教育幼兒團結友愛,不打人、不推人、不抓人、不爬高、不猛跑、不攀登陽台欄杆,以免跌傷、碰傷。

5、不讓幼兒單獨到易發生危險的地方去。

6、隨時檢查班上的玩具、用具,損壞及時修好。

7、隨時檢查幼兒口袋有無危險物:如小刀、釘子、小球、小瓶等,並注意不把這些東西帶到牀上。

8、要仔細照顧幼兒的衣食住行,注意觀察幼兒的情緒,鼓勵幼兒有不舒服的地方及時告訴老師,發現病情報告醫務人員,不得擅自處理。

9、藥物、剪刀、針等放到幼兒拿不到的地方,給幼兒吃藥時要仔細核對。

10、教師必須嚴格執行請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兒出現安全問題,後果自負。

11、户外活動時檢查幼兒鞋帶是否鬆開,鬆開時及時繫好。

12、接送幼兒時家長與帶班老師要見面,不得丟失幼兒。

13、不得體罰與變相體罰幼兒,否則後果自負。認真執行幼兒園安全、衞生保健制度,能指導保育員配合保育員管理幼兒一日生活和衞生保健工作,使各項工作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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