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房屋租賃管理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6W
新鄉市房屋租賃管理費
房屋租賃管理費收取標準

出租房屋辦理合同登記的,房屋租賃管理費按月租金的2%交納。(當月租金低於指導租金時,按指導租金收取)  出租房屋辦理備案手續的,房屋租賃管理費按月租金的3%交納。(當月租金低於指導租金時,按指導租金收取)  五、個人出租屋納税標準  月租金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下的,税收綜合徵收率為4.1%(房產税4%、印花税0.1%)。(如有變動,以税務部門最新公佈税率為準)  月租金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税收綜合徵收率為8.22%(營業税3%、房產税4%、城市維護建設税0.03%、教育費附加0.09%、印花税0.1%、個人所得税1%)。(如有變動,以税務部門最新公佈税率為準)


租賃合同到期後,租賃人需要向被租賃人重新簽訂一份合同,來保障自身的利益不受到侵害。關於租賃合同到期後的辦理可以根據現實要求,或者其他因素相應添加或者改動。前提是在於不損害雙方利益的同時還保障雙方的合作。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