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質權和抵押權受償順序 來源:法律科普站 7.01K 質權和抵押權受償順序(1)先登記設立質權的,質權當然優先於抵押權 (2)先登記設立抵押權的,登記的抵押權優先於質權人受償。因為即使先基於抵押合同設立的抵押權,若未登記,則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即後設立的質權的質權人,此時質權人也是先於未登記的抵押權人清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條,同一財產既設立抵押權又設立質權的,拍賣、變賣該財產所得的價款按照登記、交付的時間先後確定清償順序。 抵押權 受償 債權債務 質權 抵押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