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交易中有漏水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8W
二手房買賣交易中有漏水
二手房買賣中有哪些糾紛

房屋買賣合同應由購房人與房屋產權人簽訂。如果購房人忽略驗證合同簽訂人的產權人身份,以及該房屋是否還有其他產權人,則產權人或其他共有權人若以合同簽訂人未取得其委託為由,主張該合同無效,那麼,購房人僅能向合同簽訂人追究非常有限的締約過失責任,即由於合同未成立而給其造成的直接損失,且舉證責任在於購房人。發生這種情形,也易引起糾紛。


另外,很多買賣雙方通常只關注房屋價款達成一致,對於具體的付款方式卻未給予應有的重視,結果在其後履行過程中,常常由於某筆款項的支付時間不明而產生糾紛。有的買賣雙方對於付款方式已有明確的約定,但卻疏忽了交房這一重要環節。在此可能會涉及到交房的具體時間等問題。若無具體約定,則可能出現逾期交房引起的糾紛。


從實踐來看,買二手房時,因二手房買賣合同、購房定金以及中介機構的陷阱而引發的糾紛所佔比例最大,因此建議購房者在這三個方面多多留心。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與其在糾紛發生後費勁精力去解決,不如在糾紛發生前採取足夠的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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