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爭議焦點?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1W

在民商事糾紛中,無論當事人約定採取訴訟方式或仲裁方式解決爭議,對法庭或仲裁庭而言,最主要的工作在於認定事實與適用法律。因此法庭或仲裁庭必須調查證據,發現法律事實,判斷哪些事實與法律適用有關,而哪些無關。在法庭或仲裁庭進行查明、認定事實與法律適用活動中,如何歸納與釐定爭議焦點是相當重要的問題。那麼,什麼是爭議焦點呢?下面我們一起來學習一下:

什麼是爭議焦點?

有法官提出:所謂爭議焦點,簡單地説就是糾紛的核心,矛盾的交鋒點,案件雙方當事人爭執的問題所在,在形式上是由法官歸納、並經當事人確認的爭點,是引領案件審理、糾紛解決的主線和樞紐,也是體現法官熟悉案情的程度,把握法律與案件聯繫的能力的一個突出標誌。爭議焦點的重要性在於,“法官依照爭議焦點的指引駕馭庭審,而當事人各方的訴辯表現、各自對爭議焦點的理解及由此選擇的攻防基礎、採取的應變策略,均有可能影響裁判結果。”

筆者認為:從文義角度,爭議焦點包含兩層含義:

一是有爭議,即屬於當事人之間存在的爭議,無爭議的事項不可能是爭議焦點;

二是重要,即屬於焦點問題,意味着不解決焦點問題則無法完成爭議解決。

爭議事項不等同於爭議焦點,因此查明爭議事項與釐定爭議焦點亦是兩個不同概念。筆者認為,釐定爭議焦點的前提,是對案件事實和爭議事項進行力爭完整的把握。

儘管筆者主張仲裁庭對案件事實(爭議事實)的調查應儘量全面,但值得特別説明的是,仲裁庭對爭議事項性質的認定與作出裁決結果,均須謹慎地以當事人的仲裁請求範圍為限,避免發生仲裁審理超裁的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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