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丈夫和婆婆抱走藏匿 - 她提起婚內子女撫養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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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不到9個月的女兒被丈夫和婆婆抱走並藏匿,始終見不到孩子的王潔(化名)選擇通過法律途徑爭奪女兒的撫養權。今年8月,歷經兩審,王潔提起的監護權糾紛訴訟二審勝訴,她終於爭取到女兒的撫養權,使女兒重新回到自己身邊。13個月的漫長訴訟之路,彰顯了一個母親要回孩子的決心。據瞭解,這起由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的婚內監護權糾紛案件,不僅對“搶孩子”行為給予否定,還直接確定了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未成年人的撫養權,這在國內尚屬首次。孩子被丈夫藏匿去年7月,王潔尚在哺乳期的女兒小雪(化名)被抱走藏匿,藏匿孩子的不是別人,而是孩子的父親和奶奶。王潔和趙勇(化名)於2019年登記結婚,婚後兩人在保定市居住工作。2020年11月女兒出生後,婆婆劉某搬來同住並幫忙照顧孩子。共同生活中,因為生活瑣事,夫妻之間、婆媳之間矛盾不斷升級。女兒5個月時,劉某私自將她帶回老家,在王潔的強烈要求下,劉某第二天將孩子送回。由於夫妻倆在家庭矛盾中互不讓步,2021年4月,王潔和趙勇開始分居,之後協議離婚未果。分居後,小雪隨王潔生活。2021年7月7日,小雪還不到9個月時,趙勇和母親以帶孩子買東西為由,從王潔的母親手中將尚在哺乳期的孩子抱走帶回老家,並以各種理由拒絕王潔探望孩子。因為當時小雪還在哺乳期,離開母親也意味着被強行斷了母乳。王潔説,女兒對普通奶粉過敏,所以她一直堅持母乳餵養。按照王潔的説法,從2021年8月至2022年4月,她幾乎每天給趙勇發消息,詢問何時能見到孩子,但基本得不到回覆。直到2022年5月,王潔提起的婚內監護權二審開庭後不久,在法官的協調下,趙勇讓王潔在老家見了孩子。這是女兒被抱走10個月後,王潔第一次見到女兒。這一天,王潔和女兒待了1個多小時。王潔説,女兒已經不認識她,還有點害怕,但是當她向女兒説起以前説過的話時,女兒會盯着她看。王潔看到女兒離開10個月後的變化。她説,“女兒剛被抱走時,還沒有學會爬,現在已經會走路了。這期間,小雪一定經歷過很多人生第一次,第一次學會爬、第一次站立、第一次邁出腳步走向親人……”可是,作為母親的王潔,都沒能親眼見證。和王潔有同樣遭遇的人還有很多。現實生活中,在離婚期間和離婚判決之後,因為夫妻之間的矛盾糾紛,一方將未成年子女抱走藏匿,讓另一方見不到孩子的情況屢見不鮮。王潔覺得最終受傷的還是孩子,“他們本來應該享受幸福的童年生活,但是因為不理智的父母而有這樣的遭遇。”婚內監護權之訴孩子被父親抱走並藏匿,母親應該怎麼要回孩子?對王潔來説,想要見到女兒並得到女兒的撫養權,法律途徑是最有效的,她不願意自己也走上“搶孩子”這條路。自從孩子被抱走之後,王潔的生活軌跡都與爭奪女兒撫養權的訴訟有關:先是嘗試訴訟離婚並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要求趙勇將孩子送回,禁止其在雙方離婚訴訟期間與女兒接觸,但申請被駁回。在等待訴訟離婚結果時,又向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婚內監護權糾紛訴訟,要求趙勇及其母親將孩子送回,使她能繼續行使對孩子的監護權。以監護權糾紛為案由起訴藏匿孩子的一方,以達到見孩子的目的,此前已有成功案例。今年1月,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審結的一起監護權糾紛案中,法院認為,男方母親以拒絕或不予理睬的方式致使女方不能實際行使女兒的監護權,構成對女方監護權的侵權,同時造成一定的精神痛苦,應承擔侵權責任。因孩子在判決前已經送回,遂駁回女方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對其女兒監護權的請求,但支持女方要求男方母親道歉及部分精神損害賠償的訴請。不過,王潔提起的監護權糾紛訴訟並不順利。2022年3月,此案在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同月,王潔收到敗訴判決。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認為,王潔和趙勇是合法夫妻,且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雖然王潔提供了聊天記錄截圖、通話錄音、報警記錄等,但沒有證據證實趙勇未撫養和保護好孩子,遂駁回其訴訟請求。對藏匿孩子行為給予否定性評價王潔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2022年5月20日,二審開庭審理。記者注意到,不管是一審還是二審,趙勇方面均否認藏匿孩子,表示自己的母親是在徵得雙方同意後將孩子帶回老家撫養,也否認阻止王潔通過正常途徑看孩子。不過,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雙方提供的微信、電話溝通內容,認為雙方分居初期,趙勇對王潔探望孩子的要求“並不積極”,一審判決後雙方能夠就探望事宜進行協商,趙勇基本配合,但由於對疫情防控政策的誤解等原因,王潔仍未能順利探望孩子。對於趙勇擅自將女兒帶走藏匿並阻止王潔探望的行為,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也給予否定性評價。該院認為,從對未成年人的保護角度,趙勇及其母親擅自將尚在母乳餵養期的婚生女接走並拒絕將孩子送回母親身邊,直接導致孩子被迫中斷母乳,母女不得相見。趙勇的上述行為並未從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的角度考慮,而是出於對自己情感需求的滿足,以愛之名剝奪孩子享有母愛的權利。從婦女權益保障角度,該院認為,父母雙方對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監護權,即使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行使監護權時不應當侵害、阻止另一方行使權利。趙勇未經夫妻雙方協商一致,擅自將婚生女帶走藏匿,對於王潔探望孩子的要求一度持消極態度並隱瞞住所,致使王潔長期不能探望孩子,不僅對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發展造成損害,也是對王潔平等監護權的不當侵害。法院支持婚內撫養權實質上,此案涉及的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分居後子女撫養爭議問題,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對於離婚後撫養權的歸屬有明確規定,但對於婚內監護權的行使沒有明確具體規定。關於小雪撫養權的確定,為了最大程度保護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參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的規定,並以此為處理依據,判決未滿兩週歲的小雪暫由王潔直接撫養。本案承辦法官、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霍解釋,本案認定孩子由一方“暫時”直接撫養,主要是因為雙方當事人目前處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但又是分居狀態,隨着夫妻感情的變化,對於婚生女的撫養問題會朝着不同方向發展。如果雙方能重歸於好,共同生活狀態下就不存在孩子由誰撫養的問題;若雙方最終離婚,則在離婚時通過協商或訴訟方式確定子女撫養權,該判決結果不會給後續離婚案件處理造成程序上的障礙。霍介紹,本案的辦理除了適用保障婦女權益、平等行使監護權等民法的基本原則以及參照民法典對婚生子女撫養權規定的原則,更為重要的是首次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確定的“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基本原則,直接確定了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未成年人的撫養權。“此前大多數案件是判決探望權,但是顯然並未對婚姻家庭糾紛中常見的‘搶孩子’現象從根本上加以否定。因此,本案判決在對社會公眾行為的正向引導作用方面具有現實意義。”霍説。此外,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也將趙勇的探望權考慮在內,明確在王潔直接撫養女兒期間,應對趙勇探望女兒給予協助配合,並在判決書中明確每月的探望次數、時間等內容。霍説,雙方當事人對子女均有平等監護權,本案的判決既否定一方不當行使監護權的行為,對社會公眾合法行使權利進行正向引導,同時也注意對雙方監護權給予平等保護,並且鼓勵雙方和平協商解決家庭糾紛。據瞭解,本案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對雙方當事人進行多次調解溝通,尤其是判決後,男方最初拒絕履行,經承辦法官數次疏導解釋後,最終接受判決,並於8月7日自動履行判決內容。分開1年多後,女兒終於回到王潔身邊。這位“90後”媽媽,為缺失了女兒1年多的成長經歷感到遺憾、虧欠和愧疚。

一年多的時間,説長不長,説短不短,這段缺失的愛王潔已無法找回,她只能花更長的時間、更多的精力和女兒相處,讓女兒重新認識她、接納她。不過,王潔説,她已經做好準備。

孩子被丈夫和婆婆抱走藏匿,她提起婚內子女撫養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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