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法律援助內容包括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3W
老年人法律援助內容包括哪些

現代社會人口老低齡化現象越來越嚴重,但是養老問題卻一直處於社會輿論的尖端,很多老年人都得不到社會的關心,有時候遇上一些法律糾紛案件,都不知道該怎麼辦,我國有一項法律援助制度即是為這些弱勢羣體服務的,那麼老年人法律援助內容包括哪些呢?

一、法律援助的對象是什麼?

凡是符合法律援助受案範圍,具備以下條件的公民可申請法律援助:

1、有事實證明為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需要法律幫住的;

2、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者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

經濟困難的審查標準參照市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倍執行。

二、法律援助的範圍是什麼?

(一)民事案件

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障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7、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婦女追索侵權賠償的;

8、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的受害人,追索醫藥費用、請求賠償的;

9、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的受害者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10、因使用假劣農資而造成的坑農、害農案件。

(二)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親屬,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訴案件中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辯護人、代理人的;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通知指派辯護的案件。

(三)不服司法機關生效判決、決定且司法機關已經受理的申訴案件。

三、法律援助的受援人有什麼義務和責任?

對符合條件的當事人,法律援助機構應當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書面決定,並將決定書及具體承辦援助事項的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通知受援人,由法律援助承辦人員與法律援助機構、受援人三方共同簽訂“法律援助協議”,明確規定各方的權利義務。受援人的主要義務是:

(1)遵守法律規定,按法律援助協議的規定和法律援助承辦人員進行必要的合作。

(2)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項的解決而獲取較大利益時,應當向法律援助機構支付服務費用。對以欺騙方式獲得法律援助的受援人,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撤銷其受援資格,並責令其支付已獲得服務的全部費用。

四、法律援助是免費的嗎?

法律援助是免費的。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以上便是老年人法律援助內容包括哪些的相關解答了,法律援助是免費的,專門為經濟有困難等弱勢羣體設立的,我們還需要加強對老年人法律知識的加強教育,更要多方面提供老年人得到法律援助的途徑,營造一個良好的老年人援助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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