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律師到幫對方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6W

一、法律援助律師到幫對方怎麼辦?

法律援助律師到幫對方怎麼辦?

法律援助律師是有職業操守的,不能會倒幫對方的。溝通是雙方進行信息交換的一個過程,如果未主動提出相關問題,一般法律援助律師不會主動進行相關證據資料收集,如果確實存在法律援助的律師違背了職業操守幫助對方可以到司法局投訴。

法律援助,是指在國家法律援助機構的指導和協調下,律師、公證員等法律服務人員為某些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免費或減費的法律幫助,以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的一項法律制度。

步驟/方法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一)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二)經濟困難的證明;

(三)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申請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或者代為轉交申請的有關機構工作人員作書面記錄。

法律援助機構將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對其申請進行審查。法律援助機構根據案件或者事件的具體情況,可以適當延長對申請進行審查的時間,但是延長時間最多不得超過10日。

申請人對法律援助機構作出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向確定該法律援助機構的司法行政部門提出。同級人民政府將在收到重新審議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審議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和法律援助機構。

法律援助終止的情況 :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法律援助機構報告,法律援助機構經審查核實的,應當終止該項法律援助:

(一)受援人的經濟收入狀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

(二)案件終止審理或者已被撤銷的;

(三)受援人又自行委託律師或者其他代理人的;(四)受援人要求終止法律援助的。

綜上所述,法律援助的律師因為是免費提供給犯罪嫌疑人的一種幫助行為,所以總是會讓人覺得存在不靠譜的現象,但實際上法律援助的律師不只是在收費的情況下才會幫助當事人的,因為律師的職責所在就是幫助權利受到侵害的公民。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