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階段通知法律援助所需材料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7W

根據我國刑事法律法規規定,在偵查階段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律援助的條件,那麼是可以免費提供法律援助服務的,但是由於法律援助也是有一定的條件和要求限制的,如果我們要獲取法律援助需要提供相應的材料。那麼,偵查機關通知法律援助所需的相關材料有哪些呢?

偵查階段通知法律援助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偵查階段通知法律援助所需材料有哪些

1、法律援助申請表,並寫明以下事項:

(1)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2)申請法律援助的事實和理由。

(3)申請人的經濟狀況。

(4)申請人提供的證明、證據材料清單。

(5)申請人保證所提交的證明及證據材料屬實的聲明。

書寫有困難的申請人,可口頭提出申請,由接待人員按上述要求記入筆錄,申請人簽字或按指印確認。

2、居民身份證、户籍證明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3、申請人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申請人所在單位勞資、人事部門出具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經濟狀況證明。

4、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相關的證明及證據材料。

5、法律援助機構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援助機構自收到申請援助事項的全部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決定。

二、法律援助是什麼?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在申請表中,我們需要註明申請人的情況以及申請援助的依據,申請人的經濟狀況的證明等等。除此之外,我們還要需要提供申請人的身份證,住所在地的證明。小編告訴大家,我們申請法律援助需要,在十天之內才能給予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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