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接受法律援助的受理範圍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6.69K

法律援助受理範圍

律師接受法律援助的受理範圍有哪些?

一、行政、民事類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7、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損害事故受害人,追索醫療費用和賠償的法律事項;

8、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權賠償的;

9、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項。

二、刑事代理類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或者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3、自訴案件中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三、刑事辯護

1、公訴案件中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被告人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者是盲、聾、啞人、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3、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4、公訴人出庭公訴的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經委託辯護人的,有重大社會影響的,人民檢察院抗訴的,被告人的行為可能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中心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一盞希望之燈,指引着許多因外在原因而無助的人走出迷茫,追求屬於自己的利益,而瞭解律師接受法律援助的範圍則讓更多的人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有效的解決面臨的實際問題,改善自己的生活狀況,同時也讓更多的人知道即使是經濟困難,也阻擋不了他們的維權之路。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