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吃到水銀肥腸可以獲得哪些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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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報道稱一孕婦在吃幹鍋肥腸時,在肥腸裏吃出了水銀,導致該孕婦留鼻血,餐館方面表示,如是餐館方責任,將絕不推脱、負責到底,説到底就是賠償問題,那麼該案中孕婦吃到水銀肥腸可以獲得哪些賠償?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詳情請看下文。

孕婦吃到水銀肥腸可以獲得哪些賠償?

《食品安全法》第96條第二款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所以在此案中,可以獲得食品價款10倍賠償。同時該案中還可以適用人身損害賠償,賠償項目有哪些呢?

造成他人人身傷害的,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人身損害賠償的計算標準及方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至第30條)

1、醫療費: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計算公式為: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2、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計算公式為: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收入(元/月)×誤工時間。

(1)有固定收入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額=正常情況下勞動工作收入-事故受傷後的勞動收入。

(2)無固定收入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最近三年收入總和÷3年÷12個月×誤工時間。或受訴法院所在地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誤工時間。

3、護理費: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和住宿費:

交通和住宿費用,只能在規定範圍內索賠。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委託代理人因就醫轉院治療或來隊處理交通事故,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與就醫或處理交通事故的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委託代理人一般不超過3人。其費用支出標準一般不超過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人員出差交通費標準。

關於住宿費,外地交通事故當事人、委託代理人來隊處理交通事故或根據醫療機構意見,受傷的當事人確有必要去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其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合理的部分應予計算,但不能超過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住宿費標準和出差伙食補助。

計算公式為: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住宿時間。

另外,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營養費則根據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5、營養費: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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