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後婚前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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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婚前協議書

80後婚前協議書

一、總則 

1、本協議以雙方自願組建家庭,並以婚後家庭和睦,生活幸福為最高準則。 

2、本協議經雙方(老公和老婆)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3、本協議的修改程序:雙方任何一方可提出異議,雙方協商通過後進行修改。 

4、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夫妻雙方。 

二、權利 

1、夫妻雙方有保留各自的朋友圈子和必要的私人空間的權利。 

2、夫妻雙方有了解對方工作生活和心理狀況的權利,有了解對方收入和花銷情況的權利,雙方應主動交流溝通,任何一方不得故意隱瞞和欺騙。 

3、夫妻雙方有提出無理由離婚的權利,任何一方提出離婚,對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同時過錯方應賠償對方精神損失費用人民幣200000.00元(大寫:貳拾萬圓整)。 

4、女方在懷孕、生病及哺乳期間等中有拒絕離婚的權利,男方不得提出異議。 

5、夫妻雙方在離婚後有探視子女的權利,在子女未滿18歲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單獨替子女作出重大決定,比如更改姓名、考學、工作等需要雙方協商解決。 

三、義務 

1、夫妻雙方有義務關心、愛護對方。外出參加吃飯聚會等活動必須提前彙報,未爭得對方允許,不得夜不歸宿(因工作出差、調動等情況除外)。 

2、尊敬對方的父母長輩,不得打罵老人,不得虐待老人,不得嫌棄老人,吵架不開心不能對父母無禮。 

3、婚後夫妻雙方有贍養各自父母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阻礙對方孝敬父母且有義務協助對方孝敬父母。 

4、夫妻雙方負有生育子女的義務,不得以非醫學理由拒絕生育。 

5、夫妻雙方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離婚後有給予撫養費的義務。 

6、夫妻一方意外亡故,另一方有贍養對方老人的義務。 

四、經濟 

1、以夫妻雙方經濟獨立為基本原則。 

2、雙方當事人必須勤儉持家,不得亂花錢,夫妻財產共同保管。 

3、建立家庭開銷公共帳户,夫妻雙方按照實際收入的80%比例按月交納公共開支,公共賬户銀行卡由妻子保管,其密碼由雙方同時創建,各自記住一半(即,只有雙方同時輸入前後一半密碼時方能使用)。建立開支結算制度,公共開支用於家庭共用物品如房子、傢俱、伙食、送禮、子女教育等,夫妻間送對方禮物請對方吃飯等不在此列,大筆開支需雙方商議決定。 

4、除家庭開銷帳户之外,雙方剩餘的收入各自保管支配,但不得用於賭博、包養情人等不合理行為,大筆開支需要向對方通報。 

6、其它財產問題都嚴格遵守中國民法典。 

五、家庭關係 

1、小家庭單獨居住。雙方不得向對方父母要求結婚啟動資金,不得向對方父母要求住房、嫁粧等。小家庭有能力就買大房子住,沒能力就住得簡陋點,不得埋怨他人(當然雙方父母願意為子女補貼的不算)。 

2、雙方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親屬可以來家中小住(以不超過一個月為宜)。其他兄弟姐妹七大姑八大姨親戚朋友等不得在自己家中過夜(可安排去周邊酒店入住)。 

3、雙方自己的錢財可以借給或者贈予自己的親戚朋友,需要向對方通報,借款金額低於人民幣1000.00元以下對方可不干預,超過人民幣1000.00元則須經對方同意方可外借。 

4、過年過節有義務參與應當參加對方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親屬的生日宴會等必須的活動,已促進小家大家都和和睦睦。 

5、夫妻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不得有婚外情婚外性等行為,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人民幣100000.00元(大寫:拾萬圓整)。如果想和別的男人或者女人好,必須先提出離婚。(離婚條件參考第四條第4點) 

6、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違反,經濟處罰人民幣10000.00元/次,存入夫妻公共賬户,有意造成對方刑罰規定輕傷以上時,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人民幣100000.00元(大寫:拾萬圓整)。或若對方因此產生了心理陰影甚至影響以後共同生活,無過錯方可提出離婚,對方不可拖延,。(離婚條件參考第四條第4點)情節嚴重交於當地公安機關刑法處理。 

六、公正人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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