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協議書(範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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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協議書(範文二)

分居協議書(範文二)

甲 方:X X 

乙 方:X X X 

因甲方至今年3月初進修返家,乙方在甲方半年進修期間已逐漸習慣自己單身生活,對夫妻雙方正常生活不能適應,要求自由無約束的生活方式。甲方對缺乏關心,受冷落以及半年多時間不能進行夫妻生活的生活方式不能適應,夫妻關係因此逐漸惡化,乙方堅持要求無約束自我生活方式,雙方多次交流不能達成和解,現在雙方協商下決定分居,現對有關分居事宜約定如下: 

1. 分居的最長時間為半年。 

2. 分居期間乙方可隨時提出重新合居或離婚,甲方在分居期間不能在未徵的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合居。 

3. 分居期滿如乙方仍不能盡到妻子義務,甲方將提出離婚。 

4. 分居期間雙方仍為法律仍可的合法夫妻,任何一方不得做出有違法律和倫理道德的事情,否則後果由違反一方負責。 

5. 分居前債權債務共同承擔,分居期間債權債務由個人承擔,個人經濟由個人支配,控制,雙方對對方提出的經濟要求可拒絕,但收支必須有明細帳目,要求50元以上的收入和支出必須記帳,雙方不能互相隱瞞。 

6. 分居期間乙方任何正常生活和開支甲方及其朋友、家人不得干涉,乙方的個人生活甲方不得參與,雙方可不聯繫。 

7. 對雙方目前已擁有的共同財產任何一方不得未經對方同意下自行處置。 

8. 分居期間甲方居住水木年華青木苑6棟2單元7樓2號,乙方居住江津市人民醫院大十字門診樓6樓宿舍。 

9. 分居期間住房貸款由甲方承擔。 

10. 分居期滿如雙方離婚,XXX處住房雖為婚後財產,但 

購房款裝修款絕大多數為甲方提供,因此該住房由甲方所有,甲方將償還乙方在甲方半年進修期間所付按揭貸款。其它財產由雙方協商後分配。 

11. 分居期間一切人身意外包括生病由個人承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字生效,分居時間由甲方搬家開始計算。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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