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間交接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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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間交接班管理制度

車間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一條 總則

為完善車間交接班管理工作,促進公司正常運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交接班準備工作

公司員工、領班須提前_____分鐘到公司,召集由領班主持的工作例會,例會內容包括本班次日存在問題、處理結果通報本班當日注意事項,要求及人員調整等。

第三條 機器交接

領班及操作人員交班時須將本班機器、模具、產品質量情況及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及生產機台所使用的工具、用具同接班人員作詳細交待,並寫入交接記錄,否則凡未在書面交接中註明的一切責任由接班的相關人員負責。

第四條 書面交接

書面交接應由雙方班次的領班簽字,並交由_____審核,簽字後生效。

第五條 交接時間

車間交接班應自_____起_____分鐘內完成(兩班制時間限制在_____),超過時間_____分鐘內視遲到處理,_____分鐘以上者視為缺勤,因前一班原因使下一班無法接班,其責任由前一班相關人員負責(非責任事故造成例外)。

第六條 清潔工作

當班操作人員及水口工,交班時應及時清潔機台,打掃機台_____米以內的地面衞生,並及時將垃圾經門衞檢查後放入垃圾區,不準將垃圾存在車間及公司大門口。

第七條 故障處理

當班操作人員在交班時若機器、工模出現故障時(如吃模、堵水口、模具冷卻水漏水、模具部件有損、機器運轉不正常),應寫入交接記錄,並由當班領班處理,待機器、工模正常,方可交班,否則接班人員可不接班,其造成的有關損失當班領班及相關人員負責。

第八條 處罰

車間全體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如有違反,由_____視情節輕重處以_____元至_____元罰款,直至降級、開除;對公司造成損害的,還應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 解釋

_____對本制度享有最終解釋權。

第十條 生效

本制度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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