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險合同訴訟時效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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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險合同訴訟時效有多久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險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簡單的説,保險理賠是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發生風險事故後,對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請求進行處理的行為。在保險經營中,保險理賠是保險補償職能的具體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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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險合同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指法律在規定權利的同時,也規定了相應權利的行使期限,如果超過法律規定的權利行使期限,法律將不予保護,權利人因此要承擔不利於自己的法律後果。訴訟時效的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人身保險的訴訟時效。人身保險,包括死亡保險、生存保險和生死兩全險。其時效為:自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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