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書範本(簡易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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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範本1

勞動合同書範本(簡易22篇)

用人單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 單位性質:

勞動者(乙方):性別:出生年月:

户口性質: 户口所在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合同期限:簽訂日期:

揚 州 市 勞 動 和 社 會 保 障 局 印 制

二 ○ ○ 二 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實施勞動合同制度暫行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自年月 日起至該任務完成之日止。

實行試用期的,試用期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需要安排在崗位(工種),並保質保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法》第52條至第55條之規定,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三)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通過職代會、職工大會依法確定或者其它形式協商制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並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國家和省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依法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按法定的標準支付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三)甲方應積極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一)甲方應當依法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並經職代會、職工大會或其他法定程序討論通過。

(二)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但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如果是由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勞部發[1994]481號文第五條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本人,並按勞部發[1994]481號文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按法定程序辦理後,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並按勞部發[1994]481號文第九條之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款、第四款的情況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防護用品的。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和續訂

勞動合同期滿即行終止。甲方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的,甲方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後一個月內辦畢勞動合同續訂手續。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

本合同經依法簽訂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有違約,按下列辦法承擔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應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和賠償乙方在合同中斷期間的經濟損失,並償付給乙方違約金元。

(二)乙方違約不履行本合同,應賠償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經濟損失,並償付給甲方違約金元。

十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還可以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在合同履行中,發生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未明確的,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有關條款如國家和地方有新的規定,按新的規定執行。

十四、本合同訂立或變更後由雙方簽名蓋章並於一個月內送當地勞動行政部門鑑證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代簽、塗改無效。

甲方(簽章):節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鑑證機構(簽章):

鑑 證 人(簽章):

年月日

附: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變更日期變更原因變更內容甲方(簽章)乙方(簽章)鑑證單位(簽章)

勞動合同書範本2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固定期限)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渭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 性別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説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勞動合同書範本3

勞動合同書

編號: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郵編: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户口所在地: 電 話:

本人現通訊地址:

緊急情況聯繫人: 電 話:

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本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 )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 。

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期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後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被證明不符合甲方崗位要求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參照本公司規章制度中規定的員工相應崗位考核標準。

第四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職務。乙方的工作內容或職責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對其工作崗位予以調整:

1、甲方生產經營需要的;

2、乙方不能勝任現有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第六條 乙方工作地點: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變更乙方工作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於甲方生產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出現以上情形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乙方的工作時間實行 制度。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等假期待遇。具體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甲方假期制度規定執行。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勞動報酬為:

1、試用期間每月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為_______元/月;試用期間屆滿後每月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為_______元/月。

2、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3、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前。

第十條 甲方有權根據實際經營狀況、乙方所在部門業績變化、內部規章制度、績效考核結果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懲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待遇。

六、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合同期限內,甲方應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以及甲方企業的規章制度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第十二條 在辦理社會保險時,乙方應按照要求及時向甲方交齊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若因乙方未及時交齊辦理社會保險材料的原因而造成遲延繳納社會保險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甲方規章制度執行。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乙方按照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享受相關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未返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 乙方有義務認真閲讀並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應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行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三十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經向工會和全體職工説明情況,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乙方離休、退休、退職、死亡或者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補充條款及爭議解決

第二十九條補充條款:

1、如需進行競業禁止限制或者約定保密義務,由雙方另行協商。

2、甲乙雙方行使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權時,均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時,甲方可以通過手機短信、電子郵件、書信等方式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視為送達。

3、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信息真實有效,若有虛假,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不予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4、乙方若在甲方工作期間接受甲方的出資參與專項培訓的,甲乙雙方應簽訂專項培訓協議,具體約定在專項培訓協議中約定。

第三十條 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所在仲裁委申請仲裁。

十、其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三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及保密協議書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乙方確認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

送達地址: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持有勞動合同文本後,員工簽名:

簽收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4

合同編號:

勞動合同書

第一條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經營住所地:

第二條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民族:

居住地: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終止日期 年 月 日 試用期 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4、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遵守甲方安排的工作時間。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延長工作時間,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度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乙方上崗前應進行身體健康檢查,且乙方必須如實告知甲方其身體狀況。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為 元/月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的工作為 月/元。

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七條 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經營和工作的實際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其工作地點、崗位、職務,乙方工作崗位及職務變更後其薪金也將同時變更。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乙雙方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由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個人繳費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紀律

第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貢獻大小對乙方進行績效考核,並參照考核結果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的職務及工資水平進行調整。

乙方必須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服從甲方管理,按時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造成甲方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在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來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 甲方按照第十五條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向 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該協議與本合同效力一致。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5

勞動合同書

甲方:

乙方:

1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2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2.1 甲方(用人單位)情況

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聯繫電話:

2.2 乙方(勞動者)情況

姓名: 性別:

民族: 年齡: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聯繫電話:

3 勞動合同期限

3.1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a)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律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3.2 試用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以內):

a)無試用期。

b)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4.1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4.2 根據甲方的 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省市縣(市區)。

4.3 乙方應按崗位職責要求提供相應的勞動。

5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5.1 工作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a)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b)不定時工作制,即經主管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主管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d)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執行。

5.2 休息休假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6 勞動報酬

6.1 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a)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

b)計件工資:。

c)其他形式:。

6.2 甲方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不得剋扣或拖欠乙方工資。

6.3 甲方每月 日前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前支付。

6.4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因素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6.5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7 社會保險及其他福利待遇

7.1 甲乙雙方應按《社會保險法》和地方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並承擔社會保險繳費義務。其中,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部分,可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7.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的醫療待遇,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

7.3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甲方應按法律規定辦理。

7.4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8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8.1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8.2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工藝技術操作規程、設備使用維護檢修規程等,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8.3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8.4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9 勞動合同的變更

9.1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書面通知應寫明變更的有關內容和變更理由。

9.2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合同的手續。

10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10.1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10.2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甲方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向乙方支付。

10.3 乙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11 當事人雙方約定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 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12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2.1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先行協商;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當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2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地方有關勞動管理的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12.3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6

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性別 ,公民身份號碼

户籍所在地: 聯繫電話:

為了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明確甲乙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乙方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甲方企業健康快速發展,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開始 個月為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崗位。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以及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工作崗位的工時制屬於 (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不定時工作制)。乙方享有按國家規定的休息休假權利,乙方自願放棄休息休假權利的,可與甲方協商要求甲方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

四、勞動報酬。根據乙方每月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甲方應在次月 日前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工資),正常工作量勞動報酬的數額為 元/月。乙方對勞動報酬數額有異議的,應在領取後七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

五、社會保險。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應由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勞動報酬中代扣代繳;甲方已告知乙方應當參加社會保險及其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後果,因乙方自身原因要求放棄參加社會保險,由此導致乙方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及其後果由乙方本人承受。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連續三個工作日以上,該行為屬於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行為,同時視為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

八、甲方確定書面聯繫通訊地址 ,收件人

聯繫電話 ,若有變動,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確定書面聯繫通訊地址 ,收件人 ,聯繫電話 ,若有變動,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九、發生勞動爭議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1.1 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果該期限與以後簽訂的培訓服務期不一致,勞動合同期限延續到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屆滿為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勞動合同法定解除或終止情形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的完成時止,並以工作任務完成作為終止勞動合同的標誌。

1.2 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3 錄用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乙方應當如實説明。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個人資料,應當保證真實準確。

1.5 甲方招用乙方時,應當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1.6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不得同時為其他用人單位或個人提供勞務服務或建立勞動關係。乙方違反本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隱瞞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原勞動合同關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1 甲方安排乙方擔任______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規章制度中的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3 工作的具體地點: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3.1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第______種工時制度:

(1) 標準工時制度: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

(3) 不定時工作制度: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甲方實行第(2)、(3)項工作制的,應當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3.2 甲方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安排乙方加班,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的,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3.3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當依照國家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支付加班費用或安排乙方補休。

3.4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的權利,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4.1 甲方按照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確定工資分配方式。

4.2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試用期內乙方的工資為______元人民幣。試用期期滿,工資報酬按下列______方案執行:

(1) 基本工資制。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資為______元人民幣。

(2)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制度。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資為______元人民幣。績效工資按照甲方規章制度確定的標準進行計算。

(3)計件工資制。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甲方按照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4.3 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甲方依法代扣乙方工資或者乙方拒絕領取的,不屬於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

4.4 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中的工資分配製度,調整工資標準和相關福利待遇。

4.5 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當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甲方違反國家規定不繳、少繳社會保險費用造成乙方社會保險待遇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6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7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8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以及節育手術期間的相關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9 甲方為乙方提供下列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條件、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

5.1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依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5.2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關於勞動生產安全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但是,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5.3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5.4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生產事故、職業病、工傷的統計報告和處理制度。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有職業禁忌、職業病、工傷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6.1 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徵求工會和乙方的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的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乙方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甲方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6.2 甲方應當將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乙方。

6.3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相關培訓,提高專業素質和職業道德。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依法給予處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7.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載明變更的內容、日期等,由雙方簽字蓋章。勞動合同未變更的部分,應當繼續履行。

7.2 勞動合同期滿,甲方與乙方續延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雙方協商一致,應當及時辦理續延手續。

7.3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約定的8.4條款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8.4條款第(4)項約定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提出或者同意訂立、續訂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乙方沒有本合同8.3條款第(1)至第(5)項的約定情形之一的,續訂勞動合同的;

(3)甲方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甲方作為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8.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2 在試用期中,除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和本合同8.3條款第(1)至第(7)項約定的情形之外,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8.3 試用期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9)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10)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11)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12)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13)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的;

(1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1)至第(5)項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是不得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6)至第(12)項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4)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5 甲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甲方糾正。甲方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甲方應當將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書面送達乙方。

8.6 甲方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6)至第(8)項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8.7 甲方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9)至第(12)項的約定,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甲方根據本條款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乙方,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乙方。

8.8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試用期內,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乙方根據本合同9.2條款第(1)至第(4)項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告知甲方。乙方根據9.2條款第(5)至第(8)項的約定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8.9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8.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11 勞動合同期滿後,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表示異議,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九、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9.1 甲方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6)至第(13)項的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9.2 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未依法或者依照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依法或者依照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甲方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污染嚴重,給乙方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8)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乙方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3 根據本合同8.10條款第(4)至第(6)項約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終止,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根據本合同8.10條款第(1)項約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終止,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9.4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9.5 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除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能夠繼續履行的情形之外,應當依照本合同9.4條款約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甲方依照本條款支付了賠償金,不再支付經濟補償金。

9.6 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爭議處理

10.1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向工會組織、甲方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者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

11.1 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包含如下附件:

附件一:員工個人信息登記表

附件二:員工手冊(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管理考核制度、操作規範手冊等)

附件三:專項協議(培訓服務期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範本8

勞動合同書(適用全日制用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 姓名

住所 性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號碼

(主要負責人)

聯繫人 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 。

(二)試用期為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乙方的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 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 元)或按 執行。

(三)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 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9

編號:

甲方(單位):

乙方(勞動者):

簽訂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甲 方:

名 稱:

住 所:

乙 方:

姓 名: 性 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户籍地址:

現居住地:

緊急聯繫人: 電 話:

一、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採用本合同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在向乙方説明理由後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即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1.違反誠實守信原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個人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工作經歷、聯繫方式、家庭地址、身份證明、入職登記表中提供的信息及其它由乙方提供的信息、資料等)存在虛假、隱瞞情況;

2.乙方的技術及能力不符合甲方招聘時對崗位職責的要求;

3.乙方不能達到用工單位對所擔任崗位的要求或未通過甲方的“轉正考核”;

4.乙方入職前患有精神疾病、傳染性疾病或其它影響工作的疾病但在入職時未聲明的;

5.乙方入職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經歷而在入職時未聲明的;

6.乙方入職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入職時未聲明的;

7.向甲方隱瞞可能影響甲方決定是否對其進行錄用的其他事實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未履行完畢與原用人單位的競業限制協議等情況);

8.甲方認為乙方存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一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職位的工作,工作地點為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在職時的工作表現、甲方的經營狀況及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崗位、職責、行為規範具體見甲方提供的《崗位説明書》與公司管理制度。

第三條 乙方應按前款所指向的工作內容的標準,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並以此為依據,接受甲方的績效考評。

第四條 雙方約定:經考評後,因乙方未能達到考核標準的,視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甲方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五條 乙方在接到甲方符合約定條件的崗位變更通知後,應當按通知書所規定的日期到新的崗位工作。如果乙方拒絕或不能按時到崗的,視為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

第六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辦公地點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現時國家標準工時制度。

第八條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等有薪假期及甲方規定的各類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按月領取薪酬,甲方每月 日發薪。如遇法定休息、節假日順延。

第十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月工資為 元/月。轉正之後,銷售人員實行考核工資制,底薪: 元/月+提成;行政人員實行績效工資制 元/月。

第十一條 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崗位調整,甲方可對乙方工資進行相應的調整。

五、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三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公示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四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若對仲裁結果不滿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 他

第十六條 (一)本合同依法設立,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後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執行。

(二)本合同條款沒有説明的均按國家及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國家規定執行。若合同期內國家有新規定的,按國家新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明文規定的則按甲方現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勞動合同書範本10

勞動合同書

協議編號:_______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性別: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 年 /月 / 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二)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 月,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試用期內,員工處病假、產假、工傷假及醫療期的,上述假期內試用期中止計算。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甲方可以根據需要對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進行調動) 。

(二)、乙方的任務和職責是 見崗位職責。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則乙方的工資根據所調整崗位的不同做出相應的調整。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定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第 種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時,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根據生產任務,需要乙方進行工作的情況,甲方可隨時安排乙方進行工作,乙方要服從甲方的工作時間安排。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工資待遇

(一)工資待遇:詳見工資表。

(二)甲方每月 日為發薪日,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三)乙方因工受傷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停留薪期工資為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元。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代其購買社會保險,購買保險的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承擔比例由雙方共同承擔。

(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勞動工具。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本合同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解除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2、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3、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任何補償金,並有權追求乙方的賠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損失達人民幣5000元(含)以上的,視為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十、合同的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動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期滿前,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定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甲乙雙方同意續定勞動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定手續。終止勞動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後3日內辦理相關手續。

十一、合同因雙方協商一致或一方原因解除,或合同自動終止,乙方必須在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與甲方辦理物品交接手續,將甲方的物品全部移交給甲方指定人員,若乙方未能即日進行交接,甲方有權就損失向乙方要求賠償。

十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認真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如果乙方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拒不執行甲方所安排的工作任務的,甲方有權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對於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如果乙方要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申請,以方便甲方可做出統籌工作安排。如果乙方未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就辭工,乙方應根據不足通知期天數向甲方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需以乙方離職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為計算基數),甲方有權從應付乙方之工資中扣除相應的代通知金款項。

(三)乙方在工作期間,如果因事需要請假,必須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方可休息,每月事假不得超過兩天。在合同期內,乙方曠工天數3天(含)以上的或者累計曠工5天(含)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通訊地址為【 】,乙方聯繫方式為: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甲、乙雙方確認:甲方向乙方通訊地址所送達的一切關於勞動關係的法律文書,均視為對乙方的有效送達。凡因乙方通訊地址和聯繫方式發生變更,未及時通知甲方的,由此而造成的一切不利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五)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的崗位職責、雙方的保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在簽訂合同時要認真學習,並在合同期內要嚴格遵守。

(六)乙方確認,在本勞動合同簽訂之前,甲方已經全面向乙方告知了關於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勞動報酬構成及支付,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甲方已經按照乙方要求對本合同條款予以充分解釋和説明,乙方確認其已清楚本合同每一條款的準確含義,並自願簽署及履行本合同。

十三、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1、 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2、 崗位職責

3、 規章制度

勞動合同書範本11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因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規定,該職工自願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資發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年齡: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_____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________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元。

五、_____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_____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_____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_____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_____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_____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勞動合同書範本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技術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八小時工時制度。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八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六)、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乙方應遵守如下規定:乙方應每天按正常上班時間到甲方報到。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1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勞動手冊編號:_________

外來人員就業證編號: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_________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月)。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本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工種。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以及不低於國家規定應配給的勞動防護用品。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

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小時工時制,按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L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合同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企業的規定發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甲方支付乙方工資不得低於山西省人民

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五、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增強主人翁意識,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做好工作,完成勞動任務。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為乙方繳納勞動保險費。乙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勞動保險費。

2、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各種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產假等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七、教育和培訓

1、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各種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職業技術及上崗前培訓。

2、乙方應刻苦鑽研業務,達到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技術等級標準,持證上崗。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須為甲方服務年,否則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支付甲方培訓費。

八、合同的終止、變更、解除和續訂

1、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執行。如雙方同意續訂,應提前一個月辦理續訂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則本合同視為自動續訂,並應補辦續訂手續。

2、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1)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4)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甲乙雙方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

(4)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勞動合同書範本1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收銀員為酒店一個重要的技術性工作崗位,每個員工全面熟悉並掌握工作流程需要三至四個月時間,酒店付出了較多的物力和財力,為雙方的利益考慮,規範收銀崗位的管理,更進一步的穩定員工的工作情緒,確保勞動紀律和管理程序做實施,促使員工工作正常開展,特擬定本協議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性質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收銀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按照公酒店規定每位員工的正常假期為四天,國家法定的節假日進行調休(如端午節當月增加1天假期,當月假期為5天。

)每天工作時間為8小時制,工作時間根據甲方工作需要進行調整。

四、薪資待遇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按酒店規定崗位工資發放,其他獎金參照甲方的獎金制度發放。

甲方定期以現金方式支付乙方薪酬,其他獎金按照酒店規定領取日期進行發放。

五、乙方要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與工作安排,甲方有權對乙方工作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根據乙方工作情況對其做出合理的績效考核(即工作獎罰)。

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16

合同編號:__________

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5天,40小時,每天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__________日,實行先工作後付薪。

第七條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公積金等社會保障。

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為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銷險種。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常州市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⑴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⑶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⑵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⑶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⑷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⑴在試用期內的;

⑵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⑶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⑷乙方因其他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⑴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⑵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對於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各人情況辭職或離職,在培訓期內的安培訓費的100%賠償,並退還任職最後3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後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1年7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7天后,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__________市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17

______________公司(甲方)與______________(乙方)於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訂立(續訂)了以下第_______項合同:

2) 無固定期限合同。

3) 以完成工作期限合同。

根據《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雙方勞動合同的約定,現對該勞動合同按以下第 4 項辦理。

1)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

2) 因雙方約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終止勞動合同。

3)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4) 因乙方提出辭職,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

5) 其它:

説明:

1)乙方社會養老保險證序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乙方醫保個人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乙方住房公積金個人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終止勞動關係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被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憑本通知書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勞動就業管理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6) 通知一式_______份,用人單位一份(存入勞動者檔案),勞動者本人一份,單位所在地社保局一份,住房公積金管理辦公室一份,勞動者本人户口所在地就業管理服務機構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範本1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住所:______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性別:______住址: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______

1、固定期限:自年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____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至年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雙人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從事(崗位或工種)工作,工作地點在市縣(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1種工時制度。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_____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

甲方由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_____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_____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五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以及本企業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雙方確定乙方實行月(周、_____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_____日、小時)工資,其中試用期間工資。

第七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每月10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工資,並不得剋扣或拖欠。同時,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備查。

第八條因從事教育行業的特殊性,為防止乙方惡意離職,甲方需向乙方收取作為教職保證金,保證金收取方式為每月從工資中扣取,扣滿為止。乙方應提前四個月遞交辭職報告,待辭職手續辦理完畢後甲方才能退回乙方的教職保證金。

五、社會保險

第九條乙方工作滿________年後,甲方應按國家和____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足額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____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十一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二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三條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符合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甲方和乙方均可依照《》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八、其他

第十五條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雙方協商一致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範本19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名稱: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

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

家庭常住住址或通訊處:________

户口所在地省市縣街道(鄉鎮)居委會(村):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製

説明:______

1、本合同不得複寫,只能用藍、黑墨水填寫;

2、本合同代簽、冒籤、塗改無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_____

甲方:________ 蓋章: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蓋章: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

勞動合同書範本20

勞動合同書甲方(單位):乙方(個人):簽訂日期年月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終止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乙方按照甲方規定的任務。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七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五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甲方按照

第二十一條第

7、

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一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第

7、

8、9款和

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一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甲方根據本合同

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

7、

8、9款、

第二十一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原勞動部制發的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原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

第三十一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一條甲方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一條乙方有

第二十一條第

3、

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十一其他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乙方:簽訂日期:年月日6

勞動合同書範本21

_勞動合同書(勞務派遣)編號:甲方:乙方:簽訂日期:日期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於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註冊地址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籍類型(非農業、農業)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日期家庭住址XX編碼在京居住地址由E政編碼户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日期止。本合同終止。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日期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於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勞動合同書範本22

_勞動合同書(勞務派遣)編號:甲方:乙方:簽訂日期:日期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於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註冊地址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籍類型(非農業、農業)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日期家庭住址XX編碼在京居住地址由E政編碼户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日期止。本合同終止。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日期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於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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