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買賣茶具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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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買賣茶具契約

廈門市買賣茶具契約

立契約書人××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買賣茶具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組。

二、價金:精品每組人民幣××元整,次級品每組××元整,合計××元整。

三、送貨地點: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點。

四、送貨日期:乙方應於訂約後一個月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組數如期送達。如有遲延,應依遲交部分的貨款每按千分之二計罰違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五、清償費用:原則上運送費、包裝費由乙方負擔。惟甲方所指定送貨地點不在××市××縣兩界內,按實際里程數每公里×元酌收運送費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領之人世間於受領第一條的茶具後,應即時驗收。茶具如有瑕疵,應於受領後七天內以書面通知乙方更換,逾期乙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七、甲方應憑乙方所開出的統一發票及送貨簽收單將貨款一次付給乙方。

八、本契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

買方(甲方):××實業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賣方(乙方):××陶瓷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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