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商品房買賣補充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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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商品房買賣補充協議書

2021年商品房買賣補充協議書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定的區號樓 單元 號房屋《商品房買賣合同》,付款方式為按揭貸款方式。現因政府原因,銀行按揭手續暫時不能辦理,據此雙方達成如下補充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乙方交納積極辦理按揭保證金2000元及交付房屋所需全部費用後可以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取得所購房產全部鑰匙。

二、乙方在收到甲方辦理按揭的電話通知以後,乙方應主動配合按揭工作,及時提供按揭所需材料。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按揭款下放延誤超過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沒收乙方2000元保證金。如因乙方原因導自按揭貸款不能辦理,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內將購房款以現金的方式付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房屋,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如在本協議簽定後 月內未能辦成按揭,應視為不能辦理按揭。

三、如乙方積極配合,使得按揭款及時到位,甲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退還2000元保證金,否則按日追加10%的滯納違約金。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本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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