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慶市關於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有哪些要求?

來源:法律科普站 5.38K

2021年重慶市關於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有哪些要求?

重慶市關於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有哪些要求?

為進一步規範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籤約,防範虛假銷售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商品房銷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商品房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對商品房買賣合同進行網上籤約的,應是依據真實的出售行為簽訂的買賣合同。

二、對買賣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未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而申請撤消網上籤約的,除按《重慶市國土房管局關於當前房地產交易登記環節若干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渝國土房管發[2007]122號)文件第二條執行外,還應收取該商品房銷售的付款憑證(不動產銷售發票校對原件並收取複印件)。

三、對申請撤消網上籤約但不能提供付款憑證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應對買賣雙方進行約談,調查企業銷售行為,責令其作出情況説明和依法銷售承諾,納入誠信監管記錄,對情節嚴重的予以公開曝光。在企業作出情況説明和依法銷售承諾後,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視企業整改情況撤消網上籤約信息。

四、對雖能提供商品房銷售付款憑證,但存在頻繁、批量申請撤消網上籤約情形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應重點監管,及時對企業進行約談和調查,要求企業説明相關情況,並加強對企業銷售行為的指導和規範。

五、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應完善市場信息披露機制,及時公開企業撤消網上籤約信息,真實反映企業銷售情況和市場交易形勢。

六、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應密切監控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籤約信息,及時發現並調查處理虛假銷售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對不配合調查、違反依法銷售承諾和銷售行為不規範的企業,可暫停辦理預售許可、網上籤約和權屬登記等相關手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