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臨時工合同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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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臨時工合同新

短期臨時工合同新

短期臨時工合同範文一

甲方(聘用單位):

負責人(項目經理): 地 址:

乙方(受聘人員):

姓名: 性別: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 學歷及所學專業 資格證書 丙方(監督方):

中冶建工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章)

同志(以下簡稱乙方)從事(預算員)崗位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如下短期用工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以該工程(項目)工期為準,即從年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無 年 無 月 無 日至 無 年 無 月 無 日 止。合同期滿或工程完工即終止合同。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乙方同意,雙方可以續簽合同。

二、乙方在聘用期內履行以下義務

1、工作崗位:

2、職責範圍和要求:3、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管理和教育,接受甲方的質量、環保、職業健康一體化管理的相關培訓,接受甲方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起重、焊工、電工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需持有關部門核發有效崗位證書方可上崗。因乙方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崗位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數量、質量指標或生產管理任務。

三、甲方履行義務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

2、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按工種要求發給乙方勞保用品、配備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提供其他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四、勞動報酬

1、根據甲方的工作性質實行綜合計算工作制,工作期間月收入為元,其中工資

2、社會保險根據乙方的意願決定交納方式,在約定事項中明確。

五、合同終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3)違反操作規程或用功單位規定、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後果的;

(4)不服從甲方領導安排的;

(5)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須撤崗,又無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6)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罰的;

(7)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生產和工作秩序的;

(8)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2、符合下列情況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身體健康的;

(2)用工單位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一週通知對方,完成工作交接後方可辦理解除用工合同手續。

六、違反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七、其他雙方協商事項

1、非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勞動力需求變化,甲方有權調整用工時間。

2、在合同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約定事項:

(1)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本職工作;

(2)嚴格服從公司及項目部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及項目部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報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備案。

九、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短期臨時工合同範文二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同意招用乙方為短期合同工(合同期限為1年及1年以下),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費。

第四條 勞動紀律

(一)甲方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 日工作制,每日 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

(二)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日 元。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為 元,公休假和平日為 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班費 元;獎金根據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確定。如乙方從事的工作便於實行勞動定額考核,經甲乙雙方商定,實行全額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 。

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乙方 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

第六條 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一)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養老保險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 元,乙方負擔 元。乙方繳納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

(二)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實行。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 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 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 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元。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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