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書(訴前或者仲裁前申請財產保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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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訴前或者仲裁前申請財產保全用)
申請書(訴前或者仲裁前申請財產保全用)
· 發佈時間:2016-09-28
申請書
申請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者職業),住……。聯繫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託訴訟代理人:×××,……。
被申請人:×××,……。
……
(以上寫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請求事項:
查封/扣押/凍結被申請人×××的……(寫明保全財產的名稱、性質、數量或數額、所在地等),期限為×年×月×日。
事實和理由:
……(寫明訴前/仲裁前申請財產保全的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提供……(寫明擔保財產的名稱、性質、數量或數額、所在地等)作為擔保。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説明】
1.本樣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款制定,供利害關係人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人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用。
2.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寫明名稱住所。另起一行寫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及其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3.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
4.利害關係人申請訴前保全的,應當提供擔保。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應當提供相當於請求保全數額的擔保;情況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處理。
5.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