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行政服務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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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行政服務承諾書

市教育局行政服務承諾書

為了進一步加強投資軟環境建設,轉變服務觀念,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特作如下社會服務承諾。

一、行政服務內容

1、民辦學校的籌設及設立、終止;

2、民辦學校的分立、合併;

3、民辦學校舉辦者的變更;

4、民辦學校校長的聘任;

5、民辦學校名稱、層次、類別的變更;

6、利用互聯網實施遠程學歷教育的教育網校審核;

7、適齡兒童因故要延緩、免予或中斷初中學業。

二、優化服務措施,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

1.認真落實政務公開。本局已對所有行政許可項目、非行政許可的審批、服務項目的辦理流程、承諾時限、申報材料進行了認真的清理,並將在市政府網站、市行政服務中心網站上進行公開,供辦事人查閲,並接受社會監督。

2.實行專人辦理制。凡來我局職業與社會教育處辦理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的審批、服務事項,由蔡飛星同志負責辦理;凡來我局基礎教育處辦理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的審批、服務事項,由向建文同志負責辦理。

3.實行電話預約制。凡來我局辦理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的審批、服務事項,可事先電話預約受理時間。職業與社會教育處工作電話:________________;基礎教育處工作電話:________________

三、強化監督和投訴工作

對辦事人以電話、信件等方式投訴工作人員違紀違規的,署實名並留有聯繫方式或本人上門投訴的均即時受理,並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監督或投訴電話: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投訴接待部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承諾自公佈之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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