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合同的性質及終止的情況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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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合同的性質及終止的情況解讀

贈與合同的性質及終止的情況解讀

對於贈與合同的瞭解很簡單,也就是把自己的物品無條件的給對方,所需要簽訂的合同。一般是都是針對價值很高的物品來講,例如:房屋、車子等等。但是贈與合同的性質又是什麼呢贈與合同撤銷的情況又有哪些  一、贈與合同的性質是什麼  1.雙方行為。 贈與合同須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贈與人有贈與的表示,但受贈人並沒有接受的意思,則合同仍不能成立,故與饋贈這種單方行為不同。  2.是吸收了XX合同與實踐合同的合理因素。 XXX。多數國家承襲羅馬法的傳統,規定贈與合同在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贈與物,即為XXX。  3.無償行為。 除合同中雙方約定附條件的義務外,原則上受贈人並不因贈與合同而承擔義務,故為單務合同  二、贈與合同撤銷的情況  第一,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 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是指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得由贈與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銷贈與合同。但在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和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中,贈與人不得任意撤銷贈與合同。  第二,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 贈與合同中,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後,贈與人即喪失了任意撤銷贈與合同的權利,但在以下條件具備時,贈與人仍可享有撤銷贈與合同的法定權利:  1、 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2、 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3、 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________年內行使。該期間為除斥期間。超過這一期間,贈與人不得再行使撤銷權。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予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繼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這一期間同樣也是除斥期間。  第三,贈與合同的法定解除。 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贈與合同,不再履行贈與義務。該合同解除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贈與人就原已履行的贈與,無權要求受贈人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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