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房租賃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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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房租賃協議書
甲方(出租方):電話號碼:
乙方(承租方):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乙方所租甲方店面坐落於:街(區)棟間層。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店面,除甲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幣(大寫)元整,租金每月十日前付清。
第六條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日常的房屋維修費於乙方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相關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賠償損失。
第七條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和安全責任
在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一切由乙方支付。所有入住人員的安全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八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付: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用途;
3、欠租金累計達到天;
4、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5、故意損壞承租房屋。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如果乙方違約,乙方已繳房屋租金和押金不退,並付一個月違約金。
2、本合同生效後,如果甲方違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退還約定期間所收租金和押金,並賠償乙方人民幣。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年月日
乙方(簽字蓋章)年月日